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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11-2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各业务股室根据自身职能对照《条例》把提交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确保我局应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布。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网络受众面广,群众查阅方便等优势,重点突出网上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时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大力提高政务公开有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今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条,在“项目审批、核准”专栏发布政府信息34条,在“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栏目发布信息13条,其它各类信息5条。

2、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本局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专栏》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及招标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3、将核准属县级权限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项目三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审批。截至201212月止,全年共审批项目85项,全部依时办结,未发生投诉事件,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取得明显成效。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信息是否主动公开界限难以把握等问题。今后,我局将加强学习,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及时、完善、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