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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县区松源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7-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批复文号:梅县区发改审〔2025〕59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403-22-01-512744

  项目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圩镇戏院街13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原影剧院进行改建,其中改建一层主体功能区域约1326平方米,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表演区、公共前厅、文化展区等,并完善楼梯、卫生间、储物间等配套设施;二层改建文化展区约195平方米;同步修复建筑外立面约1456平方米,修缮屋面约60平方米,新增钢结构屋面约1800平方米。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1.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5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梅州市梅县区慈善会捐赠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批复时间: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