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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03-3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更好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市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二、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及时将清单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的具体条件、申请要件、有关要求一次性明确告知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切实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落实机制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市场准入全流程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破除隐性壁垒,提高市场准入效能。

  五、建立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处置、反馈和通报机制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线索征集机制,接受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反映涉市场准入问题。及时汇总整理问题线索,包括国家、省有关部门转办的问题线索,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责任单位需将处理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局。建立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对于多次出现的同类案例,市发展改革局视情况予以通报。

  六、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工作激励机制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整改提升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违规案例处理妥善且市场主体满意等落实市场准入工作进行通报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优化营商环境部分酌情予以加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