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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1-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解决就诊人员停车难的问题,减少在医院内长时间停放的无关就诊车辆,提高车辆流转效率,维护医院内车辆停放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29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定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9日—1月17日。征求意见期间,如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反馈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国防协调管理股;联系电话:2589789,传真:2589456,邮箱:mxfgjgg@meizhou.gov.cn,办公地址:梅县区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14700。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车辆类型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小车: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

3小时内(含3小时)免费;

3小时后:2元/小时;

每日最高:15元/天。

1、免费时段不计入计费时段。

2、车辆停放不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计费方式和标准累加收费,按天计费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

3、住院患者(含陪护人员)车辆、超过3小时的门诊人员车辆、医院及职工车辆、军警车辆、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大车: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动车

2小时内(含2小时)免费;

2小时后:4元/小时;

每日最高:50元/天。

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