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居)一律实行封闭式登记管理。
二、本村(居)进出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外出必须戴口罩。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劝返,因特殊情况无法劝返的,向村(居)委登记。
四、所有村(居)民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并劝阻在外地的亲朋好友在防控期间暂不来梅探亲、旅游。
五、对非涉及村(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开放;村(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委备案。
七、村(居)民出现发热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居)委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外出。
九、严禁擅自出租房屋,出租房内出现疫情不报告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村(居)民不准违反防控相关规定,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