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是否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 主要职责:
其中党政办职能是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承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各项日常工作;农业服务中心接受镇农业办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农林水、畜牧等工作;财政结算服务中心接受经济事务办的管理与指导,负责镇政府预决算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接受社会事务办和城乡规划建设办的管理与指导,负责五险代理与人力资源服务工作;文教体育服务中心接受社会事务办的管理与指导,负责镇文化体育发展工作。
2、机构设置:
2017年,大坪镇政府4个服务中心,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结算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3、人员设置:机关行政编制35名,机关后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34名。至2016年,实有行政人员29名,机关后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110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53.07万元,增长16.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5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支出预算110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53.07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040.49万元,占94.55%,比上年增加153.07万元,增长17.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占4.45%,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43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行政经费支出。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与2016年38万元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公务接待批次0次,公务接待0人次(人)。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各单位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