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大坪镇由8个单位构成: 大坪镇人民政府、大坪镇农业服务中心、大坪镇国土所、大坪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大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坪镇派出所、大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大坪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构成。
大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执行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镇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管理、指导,编制和执行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属行政机关、核定编制数为7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40人;现有实有人员88人,其中:在职人员68人,离退休人员2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数1068.88万元,比去年增加32.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8.88万元,比去年增加32.82%。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10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732.36万元,比去年增加63.57%,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9.14万元,比去年增加73.57%,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调资增加。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4、会议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