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道安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挂牌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摩电交通安全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防范化解摩电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遏制涉摩电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势头,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态势,按照区道安办工作部署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开展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省道安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聚焦农村地区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新一轮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力争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摩电车辆通行秩序,提升摩电交通安全管治水平,实现农村地区涉摩电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0%以上,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5%以上;农村地区摩电头盔佩戴率提升至75%以上;农村地区群众驾乘摩电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升,不发生较大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的"三降、三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打牢坚实基础。
落实"两站两员"实体运作。压实镇、村力量,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和"志愿者"等作用,从源头上、始发地开展教育劝阻,及时劝阻制止摩电交通违法,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事故发生前。
(二)强化秩序整治,保待严打态势。
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配合区教育、公安分局、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加强农村地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校生驾驶无牌无证、改装摩托车及接送学生家长超载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镇、村要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在镇、村办公大楼门口设立禁止无牌证、不戴安全头盔摩电车辆进入的告示牌,并严格落实执行,以镇、村干部的榜样示范带动全社会形成遵章守法良好氛围。
(三)强化联动共治,规范行业管理。
落实"断油断修"措施。要巩固深化"断油断修"举措,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加油站、维修企业(门店)张贴拒绝为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维修服务告示。引导加油站不得为无牌证、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加油,对自助加油或自带油桶购买散装汽油的进行严格把关。对不落实"断油断修"的加油站、维修企业(门)店要责令限期整改。未落实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提醒相关企业(门店)。
管控好销售源头。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摩电销售、维修企业(门店)的监督检查,严查违规销售超标、非法改装、超范围售卖二手摩电车辆等问题。一经发现,对相关销售、维修企业(门店)进行约谈提醒或作出相应处罚。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地区摩电整治,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要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农民工和学生等重点特殊群体开展差异化的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要利用本单位宣传栏,道路边坡、护栏、桥梁等处采取挂横幅等设置摩电交通安全宣传点。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村地区严峻的摩电交通安全形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研判好、组织好、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
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