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乡村振兴局《关于配合做好2024年双节期间帮扶慰问工作的通知》(梅县区乡振局函〔2023〕70号)要求,现将镇级初审的帮扶慰问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县(市、区) | 镇名 | 行政村名 | 户主姓名 | 人口 数 |
1 | 梅县区 | 大坪镇 | 三台村 | 刘梅芳 | 2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帮扶慰问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向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753)264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