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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镇2024年双节期间拟帮扶慰问对象名单公示

时间:2023-12-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乡村振兴局《关于配合做好2024年双节期间帮扶慰问工作的通知》(梅县区乡振局函〔2023〕70号)要求,现将镇级初审的帮扶慰问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县(市、区)

镇名

行政村名

户主姓名

人口

1

梅县区

大坪镇

三台村

刘梅芳

2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帮扶慰问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向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753)264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