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梅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梅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gdmx.gov.cn/
电话:0753-264820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处室 |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3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4 | 部门文件 | 部门文件 | 政策解读材料、转发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通知、公告、有关工作部署等 | 各职能部门 |
5 | 工作动态 | 镇级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最新动态内容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6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 大坪镇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财政结算服务中心 | |
7 | 办事指南 | 大坪镇各项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各职能部门 | |
8 | 政府工作报告 | 大坪镇人民政府每年度工作报告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9 | 其他 | 职责范围内应当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