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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 赋能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广东省修订和印发实施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时间:2025-04-10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并自2025415日起实施。《标准条件》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修订和印发实施《标准条件》是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重要阶段性成果,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政治引领,助力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一是《标准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全局,将政治引领贯穿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在优化会计人员评价标准条件的过程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会计职业特点、会计专业能力结构和新时代会计工作要求。三是通过增设港澳会计专业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等措施,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人才交流和互联互通。《标准条件》的修订和印发实施,为会计人才成长进一步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激发会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会计人才支撑。

  二、突出改革创新,构建全方位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修订后的《标准条件》共八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基本条件、助理会计师条件、会计师条件、高级会计师条件、正高级会计师条件、职称破格申报条件以及附则,对评价标准、成果反映及组织实施等其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一是更加注重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全面性。《标准条件》坚持科学评价、客观公正原则,进一步树立以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要评价因素的政策导向,突出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全面考察。二是创新实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在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中设置代表性成果清单,重点考量制度标准类、创新实践类、理论研究类代表性业绩成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丰富多元化的成果展现形式。三是将破格条件进行合并优化,调整了部分在实际操作中界定不够清晰的业绩成果要求。四是新增了《标准条件》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

  三、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优化会计人才发展环境。《标准条件》坚持问题导向,在修订中充分吸纳会计行业和会计人员的意见建议,重点解决会计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如对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满足相关注册执业年限的会计人员,建立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便捷渠道。又如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在符合规定条件前提下,可破格申报或向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相应职称等。上述破格条件的设置,打破了资历、学历等限制,为会计领域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的优秀人才提供了发展的绿色通道,将进一步有效推动我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相关链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