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4月19日,梅州市万账房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140320240001。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2、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6月3日,梅州市睿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140320240002。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3、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9月2日,梅州市铭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140320240003。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4、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9月19日,梅州智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140320240004。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5、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10月9日,广东正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140320240005。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6、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10月11日,广东正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DLJZ44140320240006。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
7、行政许可公告。2024年11月6日,梅州市易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选择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经审定,该公司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发给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许可证书编DLJZ44140320240007。本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一次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