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和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我局拟于2024年3月14日上午召开《梅州市梅县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的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座谈会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座谈会拟定参加人员13名。具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1.社会公众人员3名,座谈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2名,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区人大和政协推荐;
4.专家学者1名,由相关单位推荐;
5.梅州市梅县区政府部门(发改、住建、财政、水务、交通)5名,由相关单位推荐。
二、具体报名办法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梅州市梅县区工作的公民,愿意成为座谈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3日期间,持有效证件到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或网上报名。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东一路1号
联系电话:0753-2562805
邮箱:mxqczjfgszg@meizhou.gov.cn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