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将《梅州市梅县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为期7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府东一路1号
电话:0753-2562805
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