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上报备案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镇所属单位、村级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