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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县区程江镇政府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6-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2017年程江镇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是否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主要职责:

①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镇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②负责全镇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工作。

③负责全镇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④负责全镇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⑤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村镇建设管理和城镇管理工作。

⑥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没有所属预算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梅县区程江镇


 

人民政府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


 

基本保证


 


机关组织内部机构设置“七办、四中心”:

“七办”:党政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坊维稳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事务办公室;“四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结算服务中心、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3、人员设置:机关行政编制45名,机关后勤编制 7名,事业编制63名。至2017年,实有行政人员41名,机关后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3人,离退休人员33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23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28.44万元,增长17.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7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0万元。

2、支出预算223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28.44万元,增长17.2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982.17万元,占88.8%,比上年增加178.44万元,增长9.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0万元,占11.78%,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5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43万元,比上年减少6.25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行政经费支出。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6万元,与201650万元相比,减少支出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2万,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公务接待批次0次,公务接待0人次(人)。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按规范要求开支各类“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各单位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