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 > 部门文件

关于黄海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6-1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公  示

  兹有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居民黄海兴[身份证号:441421198508****10](按规定遮掩部分号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建成区农村低保住房困难类),经调查情况属实,其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梅县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安排工作,根据《关于切实解决梅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府办明电[2010]68号)、《印发梅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府办[2013]1号)、《印发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县区府办[2023]5号)精神,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的情况和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5 日

  受理单位: 程江镇人民政府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电    话:2589810  邮   编:514700

公示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