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兹有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居民黄海兴[身份证号:441421198508****10](按规定遮掩部分号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建成区农村低保住房困难类),经调查情况属实,其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梅县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安排工作,根据《关于切实解决梅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府办明电[2010]68号)、《印发梅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府办[2013]1号)、《印发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县区府办[2023]5号)精神,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的情况和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5 日
受理单位: 程江镇人民政府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电 话:2589810 邮 编:514700
公示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