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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城东镇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9-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城东镇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

排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房管人”的要求,以“保安全、防事故”为目的,一是全面开展对供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包括摸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一旦发现存在治安问题、安全隐患和计生问题的立即整治;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东镇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开展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长:黎国生(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梁  浩(党委委员)

  杰(派出所所长)

  员:张  锐(玉水村支部书记)、古文彬(莲塘村支部书记)

陈志强(葵上村支部书记)、丘文利(葵下村支部书记)

陈云昌(上坑村支部书记)、李伟勇(竹洋村支部书记)

余展贤(汾水村支部书记)、曾向红(谢田村支部书记)

张国海(石下村支部书记)、廖利扬(石月村支部书记)

朱军灵(书坑村支部书记)、李志雄(潮塘村支部书记)

叶桂平(派出所教导员)

叶醒玲(计育办主任)

张清栋(信访维稳办工作人员)

刘广志(派出所干警)

    加强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派出所,由叶桂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65120513823817628

三、 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以村(居)为单位,对出租房屋开展地毯式摸底调查,全面准确地对外来人员在辖区内居留的人口数量、身份证明、家庭基本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和编号存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认真排查出租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栋、逐户进行摸底,发现安全隐患的马上督促限时整改。从出租房屋较集中、流动人口较密集、距离市区较近的石下村、石月村、书坑村、竹洋村开始开展工作,以点带面,再逐步推进到其他各村。

(三)积极探索建立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研究剖析,并探索创新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步骤

此次调查摸底行动为期9个月(3月至11月)。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上旬)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派出所、计育办、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二)全面调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到8月下旬)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业主和承租人为对象,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登记清理,全面采集相关信息,认真填写各类统计表格,分别于每周五将统计情况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在调查摸底中要注意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状况,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清理整改阶段(9月上旬—11月中旬)

各村(社区)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一是要注意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安全隐患,对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整改,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二是及时汇总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调查摸底的各种数据,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强化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

认真汇总整理摸底排查情况,掌握其活动规律和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总结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派出所、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调查摸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同配合。此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村(居)、派出所、维稳办、计育办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力度,加强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等原则,将抓好此项工作与促进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合力,强化对调查摸底信息的管理和部门间的共用共享。

(三)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重方法,调查摸底的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取得业主和租赁人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