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表彰 2021-2022 年度梅县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梅文明委〔2023〕1 号),区文明委决定,授予丙村镇“梅县区文明镇”称号,授予东溪村、黄梅村、咀头村、芦陵村、银二村“梅县区文明村”称号,授予梅县区丙村镇党委书记古勇科,梅县区丙村镇红光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廖美华“2021-2022 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