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村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多措并举,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基础和落实机制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行本级政府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持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网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既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也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相关责任,将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有序的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关键。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本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我镇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权事项清单进行梳理,严格依照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身工作,做到行政工作有法必依,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整合部门窗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将主要业务部门整合在服务办事大厅,便于服务民众,并在大厅张贴醒目的工作流程及申报条件和所需准备的材料等,追求高效便捷的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服务。
(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清单之外的行业或者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加强保护民营企业。
(四)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就公交卡、医疗报销等业务,民众可向各村服务站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并由服务站人员代为办理移送材料。
(五)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为便于服务各村居民,我镇各村都有村级服务工作站人员坐班服务,替村民申报公交卡、报销医疗费用等。同时各村都有一名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六)开展专项整改,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加强政府服务职能。对生活用水、养殖场污染整治、河道清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问题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解决方案,协调处理,落实到位,做到为民生谋福祉。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依法执政,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二)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对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和时限报送备案,并制作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信息化管理。
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科学执政的重要内容。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邀请镇聘律师参与听证会议并作出法律建议,同时对重大决策过程形成会议记录并进行材料归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执法部门严格依照程序规范,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力,以人为本,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活动。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镇有专员管理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并依照要求,及时将执法信息公示。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专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质安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交通建设行业从业者有序参与质安执法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权利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也是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化对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二)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设立专员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政府网站,通过政府网站页面、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有效的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提升公开效果,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通过网络与社会进行互动交流并提供在线服务。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及时研办处理建议和提案,并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二)强化内部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并形成结果。
(三)完善社会舆论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联络点,通过村级公开栏、政府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积极受理并及时反馈群众的咨询及建议。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协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一村一法律顾问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调解员队伍素质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调解主任培训,并研讨重难点案件,交流经验总结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全体调解员培训会议,邀请律师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始终坚持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学习发扬枫桥经验,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做到人民调解为人民,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预防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9年1-11月份以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2宗,调解成功10起,镇司法所主持达成调解书面协议10份。全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次,预防纠纷11件。
(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彰显法治政府特色。为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司法所、财政所、党政办、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明确了领导包案制度,同时,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截止至本年度11月,我镇受理信访案件70宗,有效调处、解决了信访人的问题,确保本辖区内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全镇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并将普法工作纳入我镇年度目标考核,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围绕“七五”普法工作,以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松源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镇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国家安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社会治安管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依托村级法律顾问室,合理的整合现有资源
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认真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邀请律师开展宪法知识宣讲,从宪法制度的历史发展,感悟我国近现代社会变迁的历史,使全体政府工作人员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在历史的启迪和传承中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本年度,我镇应考人员93人,实考人员93人,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