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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职能简介

时间:2026-04-2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负责人:陈海晗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000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gaj/gkmlpt/index

公开电话:(0753)6111200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部署公安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推动落实。

(三)负责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负责禁毒和反走私工作。

(十)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区看守所、区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在梅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梅县分局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警务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梅县分局警务被装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做好与国际刑警组织、境外警方的警务合作与执法联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区内活动的管理工作。

(十五)抓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干部。负责督察工作,查处梅县分局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梅县境内停留居留的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打击走私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警特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