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 工作动态

【安全+满意】当心! 梅县区一男子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被骗14万余元

时间:2023-07-05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一男子没有核实对方的资产、经营场所情况下,与人合伙做生意,结果被骗14万余元。

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罗某金(男,49岁,丰顺县人),破涉案金额14万余元的诈骗案。

案件回顾

2022年2、3月份,张先生在梅县区一家棋牌室打麻将时认识了罗某金。随着交流的增多,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愈发熟络,没过多久两人成为朋友。去年8、9月开始,罗某金约张先生一起合作投资电动车代理权。罗某金在没有取得电动车代理权、无实际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先后多次以签约、购买设备、运费或者是出了交通事故要去法院交钱等各种理由向张先生开口借钱14万余元。

今年4月16日,张先生发现自己被骗后,到程江派出所报警。民警接到张先生的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于6月8日依法将罗某金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刚开始,罗某金面对民警的讯问百般狡辩,在民警的法理教育和大量证据面前,才交代了以合伙做生意为幌子,骗取张先生14万余元,用于日常开支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金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当面对“熟人”提出生意合作、投资理财等与金钱相关的建议时,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保护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