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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时间:2025-10-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梅县交技监[2025]6号


  为进一步加强梅县区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拥堵现象的发生,我大队拟在下列路段设置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取证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对新增设置地点及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告知。该批设备将于2025年11月17日起开始投入使用,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抓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序号

采集地点

采集违法行为

(代码)

采集方式

1

停车秩序严管路段:梅县区公园南路(再次公示)

违反停放(1039)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结合

2

梅县区:畲江镇圩镇街道

违反停放(1039)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结合

3

梅县区:丙村高速出口匝道红绿灯、S224线丙村镇红光村T字路口红绿灯、G205南口圩镇红绿灯

违反信号灯通行(1625);逆行(1373);违反禁令(1116)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与现场查处结合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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