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
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http://www.gdmx.gov.cn/mzmxzsj/gkmlpt/index
(四)监督渠道
通过梅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gdmx.gov.cn/
电话:0753—858650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