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区安委办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全区当前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主要风险防控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主要风险防控清单
梅州市梅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主要风险防控清单
序号 | 灾害事故 | 主要风险 | 主要责任单位 | 对策建议 |
1 | 自然灾害 | 我区已进入汛期,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多发,需注意防御雷电、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以及突发强降水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涝、山区地质灾害;注意防御局地雷击和短时大风导致的厂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树木倒塌等灾害。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全天候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变化,科学研判风险,针对性做好防范工作。 |
2 | 森林防灭火 | 今年“五一”是疫情放开后的第二个小长假,且气温回升,群众出游、聚会活动频繁,预计进入林区旅游、踏青、露营、观光、休闲人员将大幅增长,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风险增加。 | 各镇(高管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抓好火源管控。未经批准,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大力推广“防火码”使用,实现进山人员全链条管理。要全面深入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改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短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组织流动宣传车和宣传人员,深入到乡镇、集市、村庄巡回宣传森林防灭火法规知识。着力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3.加强预警监测。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手段,形成全天候、立体化森林火情监测体系。严格落实林火卫星热点90分钟核查反馈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火情和热点信息,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4.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配齐配强“以水灭火”装备,夯实物资。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和半专业队伍“以水灭火”培训演练,打通镇村最后一公里,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
3 | 非煤矿山 | 1.发生超层越界开采风险; 2.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透水、放炮事故风险; 3.露天矿山滑坡、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及机械伤害事故风险; 4.尾矿库截排水设施不通畅,造成漫坝事故风险。 | 城东镇、雁洋镇、丙村镇、松口镇、隆文镇、松源镇、白渡镇、石扇镇、南口镇、梅南镇、 水车镇、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 1.加强监管,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2.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双预防机制建设,加大风险研判力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3.督促企业落实顶板分级管控、探放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及边坡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严格按“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4.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汛期“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 5.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维护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6.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7.强化与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监测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情况,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应急“一键通”向矿山企业负责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4 |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 1.加油站装卸油泄漏安全风险; 2.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法兰、管线、阀门等重点部位检维修安全风险; 3.企业内部储存使用柴油安全风险; 4.危险化学品储存及防护措施失效安全风险; 5.烟花爆竹汛期安全风险; 6.“五一”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1.落实企业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2.严格落实危化品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汛、防泄漏措施,加强法兰、管线、阀门等重点部位和塔、釜、罐、池等关键部位检测检查; 3.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四令三制”,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实施提级审批; 4.严格落实企业“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监督抽查,严防“三违”行为; 5.督促企业加强汛期安全巡查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 |
5 | 工贸行业 |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 2.检维修涉及动火、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风险; 3.高温熔融、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 4.“五一”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风险。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落实企业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2.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七不准”要求。 3.严格落实企业动火、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提级审批。 4.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加强企业监督抽查,严防“三违”行为。 5.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 |
6 | 道路交通 | 1.“五一”期间人流物流可能出现爆发性增长,车辆运行频繁,且驾驶员行驶途中违规操作频发,交通安全风险增大; 2.旅游景区车流大增,易造成拥堵; 3.受汛期暴雨多发、公路地质灾害易发等因素影响,“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行车风险增大。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提前做好评估、预判交通出行态势,制定好“一堵点一方案”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一堵点一方案”工作机制,对传统堵点,前置警力和救援装备,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疏通。加强缓行路段监测,一旦发生交通拥堵苗头,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防止个别瓶颈路段影响路网整体运行。 2.协调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等单位,提前将救援车辆、清障车辆和应急装备摆放到立交桥、互通枢纽、易拥堵缓行等关键节点,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清撤、快速恢复,避免“小缓行”引发“大拥堵”,“小事故”造成“大事故”。 3.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技术性能排查整治;加强公路沿线隐患治理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提升公路安全保畅能力。 4.安排专人抽查“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动态情况,及时纠治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动态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
7 | 建筑施工和自建房 | 1.特殊极端天气可能发生边坡倒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线路短路等故障可能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 2.存在临时用电、钢筋焊接、河道滑坡、PE管焊接、运输、起重吊装、坍塌、存弃渣区、明挖施工安全风险。 3.存在自建房倒塌事故风险。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压实参建各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深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做好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做好汛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安全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2.各镇(高管会、办事处)要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落实整治措施,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严防发生垮塌伤亡事故。 |
8 | 城镇燃气 |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商住混合体、居民用户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环境、设施设备、用户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使用燃气行为。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持续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气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一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餐饮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杜绝使用过期报废瓶,规范配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要求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检频率。 |
9 | 消防安全 | “五一”期间,全市商业促销、消费娱乐、生产经营、旅游出行等活动势必大幅上升,各类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KTV、电影院等场所人流量剧增,火灾防范压力巨大。另外“五一”期间仍然生产的企业、施工工地受调休影响值班值守人数的减少以及节后复工复产的企业消防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针对“五一”期间群众出行出游情况可能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充分研判,做好针对性防范措施,并针对医院、宾馆酒店、夜间经营行业和“三合一”等重点对象,组织行业部门、基层乡镇每日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
10 |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 | 1.“五一”大型水库、沿河流域等重点水域容易发生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游玩风险,同时受汛期气候复杂多变影响,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的风险; 2.因为是禁渔期,渔业船舶集中点存在消防安全风险。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加强节日期间巡航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护好乘船秩序,严禁超载。 2.加强CCTV监控,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客运行为。 3.加大乡镇自用船舶整治力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快登记上牌,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 4.督促船主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乡镇自用船舶使用制度,严禁非法载客游玩行为发生。 5.加强渔业船舶集中点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
11 | 文化旅游 | 1.大部分景区、景点平日游客接待量偏少,员工在岗率不高,各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设备使用率不高,可能存在安全检查维护不到位的风险; 2.在长时间市场不景气、经营亏损、员工流失的状况下,文旅企业容易滋生麻痹思想、放松情绪,存在安全管理履职能力弱化、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3.景区、景点森林防灭火工作风险隐患增加。网吧、KTV、文博单位等密闭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如果落实不到位、不细致,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 | 1.督促景区、景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提前做好防风防汛、地质灾害预防和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景区、景点客运索道、观光车、游船、玻璃桥、游乐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止带病运营。 3.督促旅行社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等管理制度。 4.督促公共文化场馆、娱乐场所、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已登记民宿、文博单位等文旅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疫情防控漏洞和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