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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梅县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2D24403/2019-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县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10-12
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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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9-10-12  浏览次数:-

    负责人:李华新

    办公地址: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3号区委区府大院后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700

    联系电话:0753-2595991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ybj/gkmlpt/index

    

    主要职责:

    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拟订本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 态调整机制,落实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 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梅县建设。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 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税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 局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方面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医保参保缴费扩面征缴工作,巩固“全民医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