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ws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通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电话监督
网站:http://www.gdmx.gov.cn/hdjlpt
电话:0753—258900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