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公布第四批梅县区
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今年,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批梅县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推荐申报,梅县区文物保护专家组依据推荐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经过认真评审,现有4项不可移动文物(推荐名单详见附件)拟列入梅县区第四批梅县区文物保护单位,自即日起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6日,如有意见、建议和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遗产股进行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53-2589856,联系人:韩慧颖。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4月30日
申报第四批梅县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