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梅县供电局桃尧供电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屋(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和风貌管控管理工作,根据梅州市梅县区发展与改革局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屋(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桃尧镇屋(棚)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古志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剑辉(人大主席)
曾 可(党委副书记)
陈 军(党委副书记)
林 巧(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宇峰(党委委员)
廖伟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黄书英(党委委员)
郑能湘(人大副主席)
廖宗强(副镇长)
沈新良(副镇长)
陈文佳(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宋鸿康(农业农村办主任)
李唯唯(妇联专职副主席、党政综合办干部)
李钦高(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光耀(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古嘉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李志濠(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伟胜(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沈敬荣(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人)
古增辉(林业组负责人)
陈 锐(水利组组长)
何南鸿(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唯唯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如有变动则自然增补。
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
第一组:资料收集组
组 长:林 巧(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唯唯(妇联专职副主席、党政综合办干部)
主要负责工作:负责收集企业(居民)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相关资料:附件一、桃尧镇分布式光伏安装申请审批表;2021年10月26日之后取得建房审批手续的填写附件二:光伏项目相关情况说明(有证房屋、厂房参照模版);2021年10月26日之前取得建房审批手续的填写附件三:光伏项目相关情况说明(无证参照模版)。同时收集好现场现状图、光伏安装风貌设计图、效果图。
第二组:审核组
组 长:陈文佳(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宋鸿康(农业农村办主任)
李唯唯(妇联专职副主席、党政综合办干部)
李钦高(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光耀(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古嘉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李志濠(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伟胜(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主要负责工作:对企业(居民)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及符合用地政策厂房、仓库、有备案且备案年限20年的设施农用地等屋(棚)顶光伏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存在违法用户用地、非法建设等情况;此块地是否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等。
第三组:备案组
组 长:何南鸿(供电所所长)
主要负责工作:向梅县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第四组:验收组
组 长:林 巧(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文佳(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宋鸿康(农业农村办主任)
李唯唯(妇联专职副主席、党政综合办干部)
李钦高(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光耀(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古嘉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李志濠(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赖伟胜(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沈敬荣(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人)
古增辉(林业组负责人)
陈 锐(水利组组长)
各驻村工作组成员
各村(居)干部
主要负责工作:对照光伏项目设计图与效果图,参与验收工作,并审查是否符合风貌管控,是否侵占公共用地等事宜。
附:1、桃尧镇分布式光伏安装申请审批表
2、光伏项目相关情况说明(有证房屋、厂房参照模版)
3、光伏项目相关情况说明(无证参照模版)
4、光伏项目建设风貌管控验收申请
梅州市梅县区桃尧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