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以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形式(网址:https://www.gdmx.gov.cn/)。
2、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查阅点: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8-1、18-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3-2523893,传真号码:0753-2523893
邮政编码:51470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据《条例》规定,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不承担为申请人加工、分析重新制作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8-1、18-2号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3-2523893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信函寄至: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8-1、18-2号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5147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s://ysqgk.cloud.gd.gov.cn/admin/#/753097/business/753097),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和途径。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填写真实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根据《条例》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申请人的,本机关将该申请登记后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