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松口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工作精神,通过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现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松口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召开动员大会。我镇召开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印发《松口镇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就日常工作实施、档案管理等工作按部门职责进行部署,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具体,责任明确。
(三)落实财政保障。我镇切实把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优先安排、优先考虑,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制作法治宣传栏、印发普法宣传手册等,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党政机关带头依法办事
(一)党委政府带头依法办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镇的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的学习活动,党政班子成员无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作用,实现人大建议答复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我镇聘请广东盛世法律事务所李晓宁律师为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完善政府行政决策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无因行政决策不当或程序不完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目前已就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民生项目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就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调研,保证项目建设、活动进程都合理合法。
(三)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重视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在镇政府一楼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设立松口镇公共服务中心,国土、计生、民政、城建等各部门联合办公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真正实现“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方便群众集中办事。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让领导干部敢用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又让领导干部慎用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实现公正文明执法,无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推开“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模式,确实维护社会稳定。镇党委印发了《关于明确松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包村包片责任的通知》,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队伍。依据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46个村(居)安排固定的驻村工作组每周二到所负责村(居)联系服务群众,抓好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矛盾纠纷案件明显减少,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框架。各责任单位每周五向镇综治中心上报本单位本周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情况,每月召开集中研判会,第一时间讨论研究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和方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每月召开一次综治维稳工作总结会,研究分析全镇治安综治形势,部署下一步重点治理工作,解决重、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领导靠前指挥,干部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调处和解,无因未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等制度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 46个村(居)委均已设置人民调解工作站,由各村支书和主任担任组长,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两委干部为组员,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发群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高度重视劳动纠纷,实行“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四)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我镇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进行严格监管,定期帮助教育,无社区矫正人员或刑满释放人员重新故意犯罪;成立松口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松口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涉毒(康复)、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与教育,稳控、管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镇机关院内设立普法宣传栏,司法所联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到各村居委开展“送法下乡现场会”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二)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和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班相结合,联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对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不定期开展专题法治轮训,创新学法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通过“广东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系统”落实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基层党员干部普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三)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聘请派出所、司法所同志担任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邀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到各中小学校开展全校性的法制讲课,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持续下降。
五、加强基层民主规范发展
(一)规范基层民主建设。邀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为46个村居委修订村规民约制度,指导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镇相关部门对村级会议、决定中存在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或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合法财产内容的提出整改,责令限期改正;全面推行村务、站务、厂务、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在松口镇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各村(居)委悬挂律师服务宣传牌,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和参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调解。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矛盾纠纷复杂多样,法律运用与农村实际情况往往有所不同,如何在“法、理、情”三者间寻找平衡点,化解矛盾纠纷,除了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积极的工作态度、高超的调解艺术,也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与帮助。
(二)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限期调处,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部门联动。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治安、消防、食品等重点领域的检查,积极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着力净化社会环境。
(三)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服务,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达100%,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松口振兴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继续加大投入,努力争取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争取外出乡贤的支持,在我镇的其他重点地段、人口聚集区完善安装治安视频监控,为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更上一层楼创造更好的条件。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