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403007215426B/2023-00039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2023-10-09
关于拟同意松林村丘镜明公民《撤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申请书》的公示公告
2023-10-09

关于拟同意松林村丘镜明公民《撤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申请书》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

  本府于2023年10月7日收到松林村丘镜明公民《撤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申请书》,向本府申请撤销《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证号:农宅字4414031262022013号)。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本府拟同意撤销松林村丘镜明公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证号:农宅字4414031262022013号),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府反映。

  公示期间:2023年10月9日至11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2481201;

  地    址: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畲南大道55号

  邮    编:514779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