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梅州市梅县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http://www.gdmx.gov.cn/mzmxsjj/gkmlpt/index
(四)【监督渠道】通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电话监督
网站交流平台:http://www.gdmx.gov.cn/
电话:0753--258994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