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0月27日,区委宣传部提交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印发学习资料,带动各级各部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体要求、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
10月30日,区人民法院开展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为主题的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忠诚,提升司法能力。
11月8日,区委统战部组织统战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月20日,区住建局召开巩卫复审工作推进会暨主题教育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专题: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11月,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梅花山法治文化公园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
■ 工作动态
(一)亮点工作
11月,区人民法院两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2023年第6辑),分别是《马某某对巫某某、梅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刘某某等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另案普通债权人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原告主体的资格认定》和《凌某某诉汤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共享单车调度员在执行工作中致第三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承担》,切实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院审判质效高质量发展。
11月3日和13日,区人民法院分别在阴那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梅州市国有梅南林场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与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探索“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实现梅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发展。
11月22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25名即将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驶员”现场旁听一宗交通肇事案的公开庭审,向参加庭审“准驾驶员”发放“拒绝酒驾倡议书”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的发生。
南口镇认真贯彻落实梅县区“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面高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无信访村(社区)创建工作,辖区12个村(社区)被评为连续三年(2020-2022年)无信访村,无信访村数量位居全区前列。
(二)区直各单位
10月以来,区公安分局积极宣传贯彻《广东省版权条例》,站前、雁洋、松源、丙村、梅西、梅南、水车、大坪、石坑等派出所及禁毒大队、刑侦大队、看守所组织民辅警集中学习《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地见效。
10月31日,区委统战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掌握反间防谍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履行好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11月8日,区人民法院邀请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区分局和区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到区人民法院调研座谈,研讨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就健全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和购房风险提示工作和修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等方面的内容初步达成共识,协同推进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11月8日,区医保局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日常检查行动,发现某药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该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对药店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11月9日,区人民法院与区金融局联合召开梅县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调研座谈会,邀请辖区10家银行参会,对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受理情况和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银行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辖区银行发出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的司法建议书;对完善信用卡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的文件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就促进银行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做好执源治理等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并达成共识。
11月9日,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赴兴宁市人民法院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组织部分办案单位民警到场旁听,通过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的方式,充分了解人民法院审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细节,给民警上了一堂生动的执法教育警示课。
11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各镇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视频培训会”,学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1月15日,区委统战部邀请雁洋镇、松口镇、南口镇领导及侨务干部参加省侨办举办的“2023‘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涉侨法律服务交流会”线上会议,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助推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11月22日,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司法局召开2023年梅县区公职律师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区公职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和法律实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提高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11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区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13人到区人民法院视察工作和座谈,通过实地察看畲江人民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和法院机关的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审判法庭等场所,深入了解智慧诉讼服务、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等工作情况,就如何解决人案矛盾、强化校园法治宣传、加强基层治理协调联动、全面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
11月24日,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涉渔船建造、拆装船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宣传渔船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严禁未批私建渔船。同日,市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梅南镇人民政府联合在梅南镇开展“2023年梅州市安全生产‘进农村’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条例》等法律法规。
区卫健局组织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梅县区中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及松源镇、南口镇、丙村镇、城东镇、石扇镇、桃尧镇等卫生院召开工作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从医,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区卫生监督所对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年审校验、依法执业审查,对城区内“四小行业”和15家KTV场所持证情况开展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住宿场所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区人民法院到松口镇大黄村梅州金柚产业园法官服务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当地柚农果商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发放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以接地气的形式让柚农果商了解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柚子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大力维护群众权益。
区教育系统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目前,全区已有77456名学生参与“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金柚采摘期间,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到金柚种植大镇松口镇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增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三)各镇(高管会、办事处)
11月6日,新城办事处与南方电网联合开展普法及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居民法律意识及安全用电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及安全用电氛围。
程江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关于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客商大会期间对辖区内店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做好客商大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第三批“法律明白人”进行任前培训。
畲江镇到圩镇开展入户宣传工作,为群众上门普及防范电信诈骗、识别和抵制毒品、邪教等知识。
松源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版权条例》;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讲活动,到圩镇餐饮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基本信息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禁毒、反邪、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册,对涉电信诈骗重点人员、涉邪教人员进行法治内容和科学内容宣传。
城东镇到梅县区广益中学、城东镇中心小学、城东圩镇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辖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的村民进行训诫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校园、“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和学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到石下市场开展平安建设、反诈、禁毒、反邪、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民辅警到辖区上门入户宣传反诈知识。
白渡镇通过巡查和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等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条幅进行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对野外违规用火农户进行警示普法教育,确保林区安全;到圩镇加强市场管理执法监督,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商户进行依法劝导和普法宣传;在圩镇开展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诈骗、防火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派发预防电信诈骗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普法宣传单,用法律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法治观念。
桃尧镇组织开展消防夜查行动,全面加大巡查力度,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增强商户及群众的消防安全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