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梅县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县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政法路2号,邮编:514700,电话:0753-25893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县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方式是通过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县区司法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向全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通过梅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累计55条,包括:1、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2、部门文件; 3、办事指南;4、工作动态;5、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7、联系方式。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在梅州政法网“平安之乡”网站刊发稿件 21 篇,南方日报刊发稿件1篇,“南方+”刊发稿件2 篇,“掌上梅州”刊发稿件2 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培训。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