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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3MB2D2418XT/2026-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3-30
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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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浏览次数:-

  广东信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刘志强公民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6〕97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51237.91元。因你单位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