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依法受理阿西五辉公民诉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赔偿等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4〕5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4日
索引号: | 11441403MB2D2418XT/2024-0002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温州合正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 |
主题词: |
本委依法受理阿西五辉公民诉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赔偿等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4〕55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4日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3-256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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