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雪芳公民:
本委依法受理你诉梅州市致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3〕139号)。因无法联系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给你),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 索引号: | 11441403MB2D2418XT/2023-0006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 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
| 主题词: | |||
侯雪芳公民:
本委依法受理你诉梅州市致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3〕139号)。因无法联系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给你),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3-256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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