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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03007214730K/2025-00239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批复
发布机构: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3-27
名称: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梅州建用字〔2025〕8号)
文号: 梅州建用字〔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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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梅州建用字〔2025〕8号)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县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梅市自然资梅县(管制)报字〔20258)及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梅县区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7918公顷园地0.4156公顷,林地0.1575公顷,草地0.214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0.7918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梅县区城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327



附件:

1.​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梅州建用字〔202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