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mx.gov.cn/)、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dmx.gov.cn/mzmxglj/gkmlpt/index)。
【监督渠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53-2523002。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交通路5号。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