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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215098/2018-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18-12-19
名称: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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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

发布日期:2018-12-19  浏览次数:-

  负责人:陈海晗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3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000

  网址:http://www.gdmx.gov.cn/mzmxgaj/gkmlpt/index

  公开电话(0753)61112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各派出所的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负责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三、做好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

  五、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梅县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或直接依法查处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指导、监督消防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一、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

  十二、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管、教育工作及负责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的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村委会治保组织及治安联防队的建设。

  十四、组织实施对来华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各种大型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六、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十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各部门、警种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的各种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