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214706/2015-00026
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07-24
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2015-07-24

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
 

区属公办幼儿园:

根据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梅市发改[2015]8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如下标准执行:省一级幼儿园300/月,市一级幼儿园260/月,县一级幼儿园220/月,未评级幼儿园180/月。

上述标准从2015年秋季入园起执行。请各园按规定到梅县区物价局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换证时间另行通知),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