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湖温泉是梅县仅有的一处温泉资源。据梅州市防疫站1992年7月检验结果报告:该水样含偏硅酸、 游离CO2等有益成份高, 浴后对健肤、防癌、降血压和防治皮肤病等有很大益处。
为了保护汤湖温泉,大坪镇人民政府于1999年4月27日召开的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形成决议,划定汤湖温泉建设控制规划区范围为:汤湖温泉为中心半径1公里。因此,未经镇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内建设温泉项目。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开发这一稀有资源,大坪镇于1994年成立温泉开发公司,投入30万元建起一座占地1000平方米的温泉浴室,铺筑了上官塘至汤湖2公里长5米宽的水泥道路,目前又引进梅州森林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尽力为宾客休闲健身提供尽善尽美的优质服务。
联系地址:大坪镇政府 电话:0753—264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