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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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4-07
主题:
机动车(摩托车)无法停地下车库
内容:
本人是梅县区文澜公馆的一名业主,在该小区内已购买确权停车位,购买时,原物业说可以停摩托车,如今小区物业已更换,无法实现前物业的说法,目前小区无指定的摩托车停车位,只能放在公共人行道路,小区又地处梅县外国语学校附近,学生较多,极其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与物业沟通后,物业担心消防安全及影响他人等问题,,本人可承诺停放摩托车只在本人停车位并不影响消防及其他人,物业仍不同意摩托车停地下停车位,对本人造成极大不便,故物业说若能让住建开具地下停车位能停摩托车的证明方可才能停到地下停车位,请问贵单位是否能协商解决或开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