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
2、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办,线下备案应经过医保经办部门办事窗口进行备案;线上备案可选择“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备案。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资料:①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②《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