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药品经营范围)、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