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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对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6-04-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视频监控、药品耗材追溯码,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保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的,可依照《监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