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视频监控、药品耗材追溯码,及时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准确传送医保基金使用有关数据。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的,可依照《监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