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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呢?

时间:2023-04-24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