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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如何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时间:2026-05-06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规定,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保经办机构,由原参保单位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