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粤价[2007]186号文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仍现行有效。